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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  		我叫郑巴凛,原名郑在勋(巴凛视角,第一人称  (第4/5页)
微皱的眉头,在眉间落下一个吻。    我翻身下了床。    外面天蒙蒙,像我的心,遮上了一层阴霾。    已经出手了,这下是真得回不去了吧。    不,早就回不去了,从杀第一个人开始,就已经注定了结局。    只是他赐予的这短暂的梦境,竟让我差点当真。    梦醒时分,便是该说再见的时候了。    给他的礼物也该兑现了。    真是可笑,我什么时候这么煽情了,竟然开始关心儿女情长了。    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夜晚,也是一个不寻常的夜晚。    我留下了纸条,半个小时后,他找到了这里。    正好够我布置好场景,预想最后的告别。    他进来了,明明天还没亮,却像带着光,给我的心房撬开了缝隙。    教堂的钟声敲响了,十二点了。    给他看我写的日记,还是第一次向别人剖开内心。    他很聪明,提的问题都给出了正确答案。    太聪明了,所以假装看不到他的真心,所以在他把手伸过去的时候很恰巧地躲过了他的触碰。    哥哥,那一刻,我甚至在想,如果你能表现出一点点喜欢我,我就不去死了。    我就和你一起私奔,去一个别人再也找不到我们的地方,那里没有警察,我也不会再杀人。    可是你没有,一点点都没有,你厌恶地往后退去。    一切都是我的一厢情愿。    用不经意掩饰真心,强势地让你在我身边。    所以我仓皇地转身,你既然不喜欢我,也休想看到我懦弱的样子    不过转念一想也值了,毕竟在某种意义上,哥哥已经是我的了。    不过,哥哥也是被我骗了一次吧。
		
				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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